2021年以来,我县受台风、强降雨天气过程影响,部分乡镇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农村住房损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通知》(桂财资环〔2021〕88号)文件精神,冬春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经户报-村评-乡审-县批,有1448户4120名受灾群众符合冬春生活救助条件,县政府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给冬春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共51万元,现将审批结果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县应急管理局反映,举报电话: 0770--8512296 。
电子邮箱:ssyj8512296@163.com
上思县应急管理
2022年1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